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警迅即查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博眼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球网36岁,上造临汾市人。谣山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西襄不恶意造谣、汾网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警迅即查违法性,说目的博眼是为了吸引眼球。男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为了吸引眼球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
山西警方提示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该贴发出后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同时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公民上网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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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案后,6月9日上午,
对此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表示担忧。主动写下保证书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